2015广西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
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15-05-12 11:04 浏览(3141)

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制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的岗位及人数

本次招聘岗位为工作人员1名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;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。

二专业知识扎实,业务能力强,有一定的组织、协调和管理能力。

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2015年6月11日。

四本科以上学历,会计、财务、审计或中文专业;持相应学位者优先,会计、财务、审计专业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。

五身体健康,体型端正。

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招聘。

1、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。

2、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。

3、其他不适应本单位工作情形的。

三、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

一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5年6月11日。

二报名方式:

1、现场报名: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梧州市新兴二路133号惠民小区2号楼,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个人简历,一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。本中心不接受代报名,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。

2、网上报名:在招聘公告上自行下载报名表,将填好的报名表请连同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一起发到邮箱:wzgjjrslz@163.com。凡是网上报名的,中心将另行通知资料审核时间,由报名人本人持相关资料原件到中心综合科进行资料审核,非本人前来核对资料的,视为放弃报名。

3、咨询电话:07746023200,联系人:何先生。

4、面试:本次招聘,经初审符合条件者,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、地点。

5、体检: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体检参照事业单位考录的相关体检标准执行。

四、待遇和管理

1.待遇: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2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。

2.本次招聘,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,不再另行通知,不退回应聘材料;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,将代为保密,恕不退还。

 

 

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2015年5月7日